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Q5659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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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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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英语
    没有定义标签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China

      陈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29 6 2015
      1个参考文献
      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作为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本规定施行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法释〔1998〕11号),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的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案件,适用本规定。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1 7 2015
      1个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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