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 (Q1887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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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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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标签 描述 别名
中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英语
    没有定义标签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China

      陈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29 3 1999
      1个参考文献
      十、本安排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和修改,应当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协商解决。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30 3 1999
      1个参考文献

      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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