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 (Q1589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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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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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英语
    没有定义标签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China

      陈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16 12 2008
      1个参考文献
      一、一审判决中具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在所有判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31 12 2008
      1个参考文献

      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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