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 (Q10645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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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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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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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cal regulations of China

      陈述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26 5 2016
      1个参考文献
      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做好交办、承办和监督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本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1996年7月24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同时废止。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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