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条例 (Q106447843)

来自Wikidata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
编辑
语言 标签 描述 别名
中文
景德镇市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
    英语
    没有定义标签
    local regulations of China

      陈述

      景德镇市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条例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21 8 2019
      1个参考文献
      为了加强对景德镇市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本条例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1 11 2019
      1个参考文献

      标识符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