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 (Q106428578)

来自Wikidata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
编辑
语言 标签 描述 别名
中文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
    英语
    没有定义标签
    local regulations of China

      陈述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制机构、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完善行政处罚统计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监督制度,完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的申诉、检举制度,及时纠正违法设定和滥施处罚的行为,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执法协作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积极行使审判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行政处罚法》的正确施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推动这部法律全面、准确、有效地实施。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标识符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