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Q1887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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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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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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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China

      陈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6 1 2015
      1个参考文献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等法律的规定,对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本解释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中文)
      1个参考文献
      7 1 2015
      1个参考文献

      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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